院团委

院团委

院团委工作职能范围

 

团委是在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医院青年思想政治教育、团组织建设等工作的部门。其主要工作职能有:

管理职能

1.在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,负责医院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。

2.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以及政治理论知识,关心国家大事以及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新动态。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。

行政职能

定期召开团委会,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,研究安排全院团的工作,督促检查各团支部的执行、实施情况。

服务职能

1.教育团员青年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,发扬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,廉洁行医,忠于职守。

2.引导团员青年刻苦专研医学理论和技术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,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,维护医院的声誉。

3.了解和反应团员青年的思想、要求和意见,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,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、生活和休息,开展文化、娱乐及体育活动。

4.审批、接收团员,收缴团费,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,表彰先进;执行团的纪律。

5.积极做好宣传工作。

6.承办院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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